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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统计

所属图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No.2(2016)
出版日期:2023-12-11
中文关键词:

渝北法院未成年人性侵害审判实践考察

一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共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3件100人。其中强奸案55件、猥亵儿童案28件、强奸和猥亵儿童并罚案3件、强制猥亵妇女案4件、介绍卖淫案3件;性侵者构成强奸罪59人、构成猥亵儿童罪28人、构成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两罪3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4人、构成介绍卖淫罪6人,共判处罪犯100人(见表1)。

表1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统计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0~2013年相比,2014年以来渝北法院审结猥亵儿童案增长趋势明显。2010~2013年共14件,2014~2015年达17件。儿童被猥亵案件共计31件,涉及被性侵儿童79人,占被性侵未成年人总数的70.5%。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性侵者8岁以下18人、8~14岁61人、14~18岁33人,共计112人(见图1);农村21人,城镇91人。

图1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案件中被害人年龄情况

性侵者作案时的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10人、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32人、已满25周岁不满55周岁43人、55周岁以上15人;职业方面,农民55人、无业24人、工人11人、其他10人(包括小学教师、乡村医生、退休干部、保安、职员等);文化程度上,文盲6人、小学32人、初中48人、高中9人、大专5人(见图2~图4)。

图2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性侵者作案时年龄情况

图3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性侵者职业情况

图4 2010~2015年渝北法院审结的性侵者文化程度情况

从性侵犯罪发生的场所看,既有住处(43次)、出租屋(31次)、保安亭(3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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