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侗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中运用“酒符号”这一现象进行法律解读。“酒符号”是侗族民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元素,其承载着的不仅是传统,更是一份沉淀的法文化。侗族民众文化丰富,他们把“酒符号”应用于一些法律纠纷的调解和处理,“酒符号”在侗族地区社会生产与管理中体现出教育、确认、惩戒等规范功能。我们在探索“酒符号”在纠纷解决中发挥规范功能外,更应深思该社会现象背后的缘由,探究侗族习惯法在纠纷解决中存在的必然性,还原侗族习惯法的那份独特与活力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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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孝慧: 黄孝慧,汉族,贵州瓮安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法学、法人类学。
吴大华: 吴大华,侗族,湖南新晃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族法学、法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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