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融资可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公募股权融资的典型形式是IPO,私募股权融资的典型形式是PE。进入新世纪后,PE与IPO已经成为两条平行发展、等量齐观、功能互补的融资方式。有效实现PE和IPO两种股权融资渠道的结合,可以对企业资本的形成、资本运营和资本循环产生深刻影响。根据我国企业的初步实践,结合国际上大型企业组合利用两种股权融资的经验,现阶段国有企业组合应用IPO与PE的基本方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
>>
作者简介
邓志雄: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