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是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而发展出来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如果仅从字面上看,就是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形态,而数字技术的进步依赖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所以数字经济也可以被称为网络经济或者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也经常被理解为数据和信息通过网络流动而产生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企业家马云在2015年德国汉诺威通信和信息技术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与其说数字经济,不如说数据经济,数据传输使各种数字经济活动成为可能。比如一家网店,销售者和消费者不用实际见面,就能交流商品信息并进行交易,这样的经济活动显然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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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斌: 经济学博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世界贸易组织法、法经济学、数字经济等。主要著作有《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的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研究》(2016)、Dose Foreign Venture Capital Provide More Value-added Services t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Companiesv in China?(2016)、Venture Capital:Research Status and Prospects of the Future(2016)。荣获第十九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2016)。
白树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国务院关税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2002年3月,作为中国常驻WTO代表团首批成员,被派往日内瓦WTO总部工作,担任外交一等秘书。主要著作有《GATT海关估价协议评注》(1992)、《海关估价概论》(1996)、《全球竞争论》(2000)、《WTO海关估价协议导读》(2002)、《全球竞争政策》(2011)等;并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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