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都市区管治模式与机制探讨——京津冀都市圈管治实证研究
摘要
管治,至今尚没有一个被公认的定义。世界银行(1996)认为,管治是为了发展而在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资源的管理中运用权力的方式。1992年全球管治委员会成立时,W. 勃兰特在《我们的全球近邻》报告中将管治定义为:管治是个人与机构、公家与私人治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多种多样的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找到合作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集团彼此适应,也可以采取合作的行动。它既包括为保证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体制,也包括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我国学者顾朝林认为,尽管“管治”这个概念应用于许多不包含常规政治体系的情形中,但它仍然暗示了这是一种政治过程,即当计划(包括规划)的执行过程中许多不同利益方发生冲突时,通过协调达到一致并取得各方的认可。概括起来,“管治”是一种综合发展的全社会过程,以“协调”为手段,不以“支配”、“控制”为目的,它涉及广泛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参与和协调。1660208大都市区,也称都市圈,是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大都市区的概念早在19世纪末期美国市政运动中即已提出。1660209当时提出这一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强调城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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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武建奇: 暂无简介
母爱英: 暂无简介
安树伟: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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