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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形态的新发展
报告字数:22016字 报告页数:30页
摘要
律所管理形态可以划分为个体制管理、合伙制管理和公司制管理等三种形态。三种形态的管理方式逐渐从松散的“无政府状态”,发展到紧密的专业分工状态。这两种状态在组织机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利益分配、行政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北京律所在未来的发展中,个体制管理模式仍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用空间,合伙制管理模式将越来越多地借鉴公司制管理方式,采用公司制管理的律所将加快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扩张布局。具体某家律所采用何种管理形态,将受到律所的执业地域、业务类型、管理人员的素质、律所品牌价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作者简介

孟涛: 孟涛,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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