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我国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多方面呈现出新动向。国家加强对非遗的管理,项目名录、传承人体系建设及数字化保护迈向社会应用阶段,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启动,区域间实现联动保护,“互联网+”时代民间文学类项目展演形式丰富。在互联网上引起一番轰动的“恶搞花木兰”事件凸显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问题。报告人梳理了我国民间文学作品立法工作的过程,综合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对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立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报告提出应推动口头传统数字化成果的社会运用,探索“互联网+”时代的民间文学法律保护,加强实践层面研究,关注民间文学类项目的转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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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玉福: 胡玉福,男,1988年生,中山大学中文系2015年民俗学专业博士生。
王霄冰: 王霄冰,女,1967年生,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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