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代女作家的女性文学意识与其创作实践存在明显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其实从女性文学初始时就存在,并且随着女性文学的发展愈来愈突出。这种矛盾性既带有女性文化的宿命性特征,也合乎文学创作的一般法则,更符合女性自身性别身份与审美的互文性特征。女作家从走上文坛那一刻起,就因为姓“女”字而必须承受来自社会的、文化的、性别的种种挤压,特别是深受女性自身先在性的性别认同危机之苦。“回溯五四女作家们生长与发展的过程经历,我们不难发现,她们由书香门第熟读诗词曲赋的大家闺秀,到京城、海外高等学府里接受现代教育的知识女性,传统保守和新式现代的两种文化冲突,造就五四女作家们独特敏感的思维向度。最明显的莫过于她们先被灌输中国传统的妇女观念,后来再接受‘现代化’西方教育里的性别论述,比起同时期的男性知识分子与男性文友,应更有另一深层体会。”[1]就文学的一般法则而言,作家的创作思想与创作实践、创作动机与创作效果、文化场域与文化选择之间从来都是不平衡的,矛盾性是普遍存在的。“存在决定意识”,女性问题始终与政治、经济、文化相关联,无论怎样的“独立”“自由”,女性意识的生成都来自固有的“存在”。如张抗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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