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茶是中国人开门七件事之一,茶之于西北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不可或缺。西北地区拥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茶资源,但缺少相应的立法保护,这就使得西北地区茶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政府的行政保护主要是以茶产业发展规划、品牌整合、财政支持、推行标准化生产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是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保护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是重要的保护形式。当下西北地区茶相关立法缺失、各地政府保护力度大小不一、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应加快制定茶资源与茶产业地方法规,加强地方政府保护力度和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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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丹冰: 刘丹冰,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院长,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法经济学、传统知识法律保护。
陈锦帛: 陈锦帛,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王琪: 王琪,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陈婧茹: 陈婧茹,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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