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困难群体状况调查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在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投入了大量资源。在城乡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上,通过统筹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获得了很大的改善。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未来五年,逐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仍然是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本报告将基于宏观数据和2015~2017年三轮城乡困难家庭抽样调查数据,着重探讨十八大以来城乡困难群体的变动趋势以及当前面临的一些核心问题。
一 城乡困难家庭抽样调查基本情况
1.城乡困难家庭的类型分布
“中国城乡困难家庭社会政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自2015年起每年对城乡困难家庭进行追踪调查。[1]该项目的调查对象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城市困难家庭,包括在城市社区领取最低收入保障金的家庭(称为低保户)和在城市社区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过低保但未获批准的家庭(称为低保边缘户)。第二类是农村困难家庭,包括在农村社区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第三类是城市流动困难家庭,接受调查的这类家庭要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①被访对象需来自居住地以外的县市(不含同一市跨辖区情形);②被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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