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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兵团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1975—1996)
出版时间: 2017年05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体制特征

1949年9月,新疆宣布和平解放,同年10月,解放军一野一兵团的二军、二兵团的六军在王震率领下挺进新疆,12月,陶峙岳的起义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1949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发布《军委关于一九五○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号召中国人民解放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1]。1950年1月21日,彭德怀元帅、王震将军发布命令:“全体军人,一律参加劳动生产,不得有任何军人站在劳动生产建设战线之外。”“全新疆部队193000人,除担任祖国边防警卫和城市服卫戍勤务者外,必须发动十一万人到开垦种地的农业生产战线上去。”[2]1952年2月,毛泽东发布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我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师的改编计划,将光荣的祖国经济建设任务赋予你们。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我相信你们将在生产建设战线上,成为有熟练技术的建设突击队。你们将以英雄的榜样,为全国人民的,也就是你们自己的未来的幸福生活,在新的战线上奋斗,并取得辉煌的胜利。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3]1953年5月,新疆军区根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