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蓝”对中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启示
一 引言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不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希望经过5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有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过近2年的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一定成效。2014年全国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6个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1.1%,达标城市比例为12.2%,同比上升8.1个百分点[1]。京津冀东部和南部地区城市密集、工业发达,加上西风气流在此受太行山和燕山山脉阻挡,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容易造成大气污染。2014年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位于京津冀。
亚太经合组织(APEC)最高级别会议于2014年11月5~11日在北京举行,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下,科学制定了空气质量保障方案,通过北京市及周边6个省(区、市)的共同努力,真正实现了污染物排放的大幅削减,确保了APEC会议期间北京的蔚蓝天空。
二 APEC期间的污染防控措施
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共涉及7个省(区、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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