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流动状况概述
第一节 人口流动发生的背景与原因
从195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居民需要获得公安部门的户籍变更许可,才可以改变其居住地。所以迁移这个概念,在1980年代以前仅指改变户籍从而居住地改变的行为。当时不仅以寻求异地就业为目的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几乎不存在,而且农民就业领域的变动也受到严格的限制。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把农村劳动力从种植业中转移出来,从而农民开始就地选择相对的就业领域。他们首先进入林牧渔等生产领域,以及乡镇企业就业。1980年代中期以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离土不离乡”,或者说以改变就业领域为特征,但就业地点的变化并未成为显著的特点。尽管从1978年以来,以不变价格计算的乡镇企业每个职工创造的产值一直呈提高的趋势,但在1990年代以前这种趋势是缓慢的。1978年为1700元,1985年提高到3100元后,1991年仍然只有3900元。综合一系列经济学家的估算,1980年代乡镇企业技术进步率提高的速度,比其竞争对手国有企业高1~6倍[1]。在技术进步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说明当时的乡镇企业发展具有就业吸纳的特点。
然而,随着乡镇企业逐渐成熟,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即出现了资本增密的趋势,使得乡镇企业资本增长快于对劳动力的吸收。每个职工平均产值在1993年突破了1万元之后,1995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这种情形意味着,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功能开始减弱了。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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