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居民文化消费及城乡差异分析
2006年,我国人均GDP跨过了2000美元大关。到了这个阶段,居民消费发生了显而易见的重大变化,由简单数量增长转变为数量增长与结构调整同时并行,其基本特征是:实物消费的比重明显下降,非实物消费的比重显著上升。这标志着,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文化消费加速上升期。这一点在城镇居民消费中极其明显,而在农村居民消费中也开始显现。消费结构变化,文化消费迅速提升,不仅推动了经济持续发展,而且提升了经济增长质量。
本文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年度统计数据,分别对2006年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和农村居民人均文教消费加以分析,并对全国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文教)消费总量进行计算,最后在同一口径下对全国各地居民教育文化消费的城乡差异作出比较。
一 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分析及总量计算
(一)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
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数值需要从人均总消费当中逐步分析出来,从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统计项中排除教育消费,即为单纯的文化娱乐消费。2006年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情况见表1,各地以人均文化消费占当地人均总消费比重高低为序,按东部10省市、东北3省、中部6省、西部12省区市分段排列(港澳台暂不列入,后同)。
通过表1可以看出,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数额最高的是北京,最低的是西藏,两者之比为17.6∶1;四个省区分段中东部最高,西部其次,中部第三,东北最低。东部人均文化消费数额是东北的2.26倍。除东部外,中部、西部及东北均低于全国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