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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四个板块得分分布情况
出版日期: 2016-03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2015)

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2015年继续对浙江省三级105家法院进行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本报告是对总体测评情况的分析。

一 测评内容

本年度测评包括4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权重分别为15%、35%、25%、25%(见表1)。

其中,审务公开板块的测评内容包括门户网站建设、12368平台、人员信息、法官职业规范、法院投诉渠道、工作报告、统计数据7项内容,权重分别为20%、20%、30%、5%、5%、10%、10%。考虑到在互联网时代,门户网站是司法公开的第一平台,而12368平台则是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落实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平台,项目组将原测评指标中的“司法公开平台”板块拆分为门户网站和12368平台两个板块,以突出两者的重要性。

表1 2015年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指标体系

立案庭审公开包括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及重大事项告知、档案电子化、庭审公开4项内容,权重分别为20%、30%、20%、30%。其中,庭审公开部分包括庭审旁听保障、同步录音录像率、庭审录像质量、庭审过程规范化程度4项内容。

裁判文书公开的具体测评内容包括:裁判文书是否全面归纳了诉辩主张;对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均作出了回应;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质证意见不一的,裁判文书是否说明应否采信及其理由;裁判文书是否阐述了针对案件事实适用某法律规定的理由,即是否说明了适用的法律条文以及为什么适用该法律条文;裁判文书是否附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