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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吉林省土地流转状况
出版日期: 2017-05

吉林省农业规模化经营问题研究

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已形成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谁来种地”的难题,如何进一步发展更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结构,值得思考。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通过制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增强了农业的创新能力。

一 吉林省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分别突破5万户、2万个、5万个和500家,产业化经营组织辐射带动农户262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65%,有效地促进了规模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2.2公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27%。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产业化与股份合作经营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正在形成。

(一)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

2015年,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113.8万公顷(见图1),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7%,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各类规模经营主体6.3万户,经营面积81.5万公顷。

图1 吉林省土地流转状况

农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例如,白山市通过土地流转,规划了100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示范片18个、1000亩以上的规模高效示范基地60个。吉林市经营面积1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有64个,经营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