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探讨澳门民事执行诉讼制度,主要介绍了执行之诉的基本问题、形式前提、实质前提,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的正当性,以及执行之诉的诉讼形式,执行之诉的初步阶段,查封,债权人的召唤、支付,执行之诉的终止,简易执行程序,交付一定物及作出一定事实之执行程序等内容,主要涉及澳门现行法中的相关规则、其在澳门的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葡萄牙的相关学说及司法见解等。
本书是作者多年来的教学和法律工作的经验及成果总结,是澳门本地原创但又能与葡萄牙学说体系相衔接的法律著作,可用作澳门法律的教科书及学习澳门法律的入门书籍。
陈淦添: 陈淦添 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现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审法院法官,负责劳动法庭及民事法庭的审判工作,目前亦兼任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任教劳动法及劳动诉讼法等学科。曾任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并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导师,任教法学绪论、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等学科。多年来从事民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及劳动诉讼法的教学研究工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包括《既判案及其范围》《浅析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的形式合适原则》《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浅析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的处分原则》《既判力的作用研究》《一带一路给澳门的机遇与挑战——以重塑及深化澳门的法制建设为契机》等。
钟小瑜: 钟小瑜 现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官,于澳门大学取得中文法学硕士学位及中文法学士学位,早年于澳门大学担任全职教员,任教债法、民事诉讼法(宣告之诉及执行之诉)、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登记及公证法等学科,期间曾出版相关之学术文章及论文,之前亦曾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任职,数年前已完成澳门律师公会举办之实习律师培训并成功考获澳门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