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预防刑法为理论基础,在刑法观念层面以保障社会发展的消极自由为导向调节预防刑法观,以比例原则作为信息网络犯罪规制预防转向的政策限度,以权利本位的法益概念作为其实质限度,以与法益具备规范连接、定型化的构成要件行为作为其形式限度,以消极责任原则指导下的刑事归责路径作为其责任限度,系统地回答了“如何化解‘法益侵害社会化与刑事责任个别化’间的冲突”这一时代理论命题,完成了“以类罪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类罪适用”的学术尝试。
敬力嘉: 敬力嘉 1991年生,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文学学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期关注信息网络犯罪领域的前沿问题,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多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