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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发展报告No.6

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经济形态、产业格局、业务流程的深刻变革,以互联网营销师、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电竞选手为代表的各类新职业随着新经济的发展、新业态的产生而出现,且群体规模逐渐扩大。

青年在新职业群体中占有较大比例。总体来看,在从事生活服务业的新职业人群中,92.13%的新职业人群的年龄在40岁以下,新职业从业者中“80后”达到90%。由于职业特性和职业需求的差异,依托互联网的新职业还具有一定的性别聚集性,在几类较为主流的新职业中,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和电竞从业者以男性为主体,而在网络上从事住房租赁的房东则以女性为主。同时,从事各类新职业的青年群体的教育程度呈现一定分层。有数据表明,大专及以上从业者的比例为68%,高中、中专/技校从业者的比例为25%,初中及以下从业者的比例仅为7%。约有66.57%的新职业青年基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月收入在2000~10000元;还有24.59%的新职业青年属于高收入群体,平均月收入超过10000元。

新职业伴随着新就业出现。就业市场培育问题与劳动保障问题是新就业形态发展中同等重要的两个问题,也是目前亟待找到发展方向的政策问题。新就业形态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格局,其本身也创制了新的劳动力市场,即劳动者和服务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可以依托这一全新“场所”。在该市场中,传统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特性与制度发挥作用的方式发生了改变。由于新职业就业形式灵活,用工关系复杂多元,部分难以纳入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凸显。此外,新经济、新就业的出现对政府监管和法律政策框架都提出新的挑战。中国政府明确提出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新经济未来发展提供政策条件。在省市和县级层面,如本书中提到的广东深圳、浙江金华、重庆奉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来促进新就业的发展。

不同类型新职业群体的自我社会地位评价存在明显差异,新职业的不稳定性、职业保障的不完善性、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是主要影响因子。在新职业群体内部,对文化资本和技能资本占有情况是不同类型新职业群体自我社会地位评价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拥有较少文化资本和技能资本的新职业群体对自身的社会地位评价较低。新兴职业已经融入并显著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新职业群体也应该获得与职业角色相匹配的社会尊重和社会认可。研究者建议政府加强对新群体职业成长的指导和保障,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机制,做好知识产权、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同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新职业群体的社会参与,以此来提升新职业群体的职业声望。

新职业群体的发展除了与产业有关,同时还与高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当前,行业协会应该超越个别市场主体的特殊利益,关注行业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发展,并就此展开市场主体、政府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大众之间的协调活动。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应全方位对接新职业市场,充分发挥高职办学特色,提升学生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依托于互联网平台形成的新职业启示了未来就业市场发展的方向。当前,这一新职业群体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要进一步加快专门立法,结合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机制建设,提升新职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水平,建立健全新兴职业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新职业群体的职业培训力度,促进新职业群体的健康发展。由于青年是新职业群体的主力军,保护青年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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