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时至今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本书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热点和实践现状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旨在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为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更坚实有力的“检察担当”。本书共5部分(含23篇报告):总报告、全国篇、地方篇、专题篇和案例篇。
总报告审视2021年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的整体状况,总结了成效,剖析了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全国篇的4篇报告从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检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方面对全国范围内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翔实地展示了2021年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样态。地方篇的9篇报告分别从省级、市级和县区级视角考察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区域实践现状,为检察公益诉讼更加有序高效地开展提供了参考。专题篇的8篇报告从检察公益诉讼的具体领域类别切入,对检察公益诉讼研究的深化及实践的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案例篇的案例分析报告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为研究对象,发现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面临的适用拘束力不足、数量规模不足、解释规则供给不足、虚置化问题严重等现实问题,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加快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体系建设,优化检察指导性案例评选机制,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
胡卫列: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检察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检察制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10余项,发表论文50余篇。
张嘉军: 河南信阳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特聘教授,兼任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大学联合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司法制度、公益诉讼。兼任中国案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等。曾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百名社科理论优秀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等荣誉称号。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5项。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期刊文章70余篇,获得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9次。
田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博士,法学博士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公益诉讼。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主持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等6项,发表论文40余篇。在公益诉讼领域有国家课题、专著、论文等多项成果。兼任郑州大学公益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