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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报告(2023~2024)

本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政府引导基金20余年的发展历程,归纳总结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念界定和发展成就,深入研究了政府引导基金的产业引导功能、资金募集、基金退出等热点问题,探索提出了构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的发展思路,科学构建了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为推动我国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智库支持。本报告分为总报告、专题篇、调研篇和评价篇共四个部分。

报告指出,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虽然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但对于什么是政府引导基金,制度规则、实践操作等均没有形成统一的学术概念。准确界定政府引导基金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其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应以体现政府意志、产业引导和市场化运作为主要特征。从规则制定的角度看,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大致经历了探索期、快速发展期、规范发展期、新时期四个发展阶段。根据本报告统计,截至2022年末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累计认缴总规模为6.51万亿元,覆盖了内地31个省份,累计带动了10.35万亿元的社会总投资。与此同时,政府引导基金在市场化运作、法治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绩。研究表明,在政府财政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等背景下,我国政府引导基金面临困境与挑战,涉及政府引导基金的产业引导政策制定、资金募集、基金退出等诸多方面。

本报告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选择山东和安徽两个发展水平处于国内前列的省份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基础条件、区域经验可复制性、投资运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报告构建了我国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结合行业特征与我国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的五个特征,并围绕每个特征构建了共计19项具体评价指标。在科学构建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本报告对现阶段我国31个省份的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客观评价。

报告建议,为推动我国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应构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投资新体系应夯实政府引导基金的理论架构,明确基本原则,加强法治建设,在资金来源结构、基金体系构建及市场化运作等方面要有创新思维,以实现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双轮驱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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