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出发,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气候治理二者逻辑关系的理论阐释为基础,通过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行为体、全球气候治理规范与制度、全球气候治理权力格局三个要素,系统分析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形成与演变,尤其是分析和考察了自2015年《巴黎协定》达成以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新变化、主要特征及世界主要国家对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政策立场。在此基础上,本书着重分析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身份变迁及责任变化,探讨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气候政策与行动的深远影响,以及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影响日益加剧背景下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战略理念及大国担当,最后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中国在新形势下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具体行动方略。
李慧明: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山东大学环境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国际政治专业)博士,政治学博士后,柏林自由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全球气候治理、全球低碳转型、欧盟的生态现代化与国际气候谈判立场、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战略等。在《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欧洲研究》《国际观察》《国际展望》《教学与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双碳’目标下中国提升全球气候治理影响力的战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中的软权力建设研究”子课题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其他省级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多项。出版学术专著《生态现代化与气候治理——欧盟国际气候谈判立场研究》和译著《全球视野下的环境管治:生态与政治现代化的新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