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改革必须跟上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变迁,在勇于除旧立新的同时保障公共安全治理过程的稳定和逐步演变;在强化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治理的同时,减少因政府权力下放和分享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同步更新理念、制度、运行,促进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协作共治模式是对传统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它将单纯依赖政府的单一主体模式转变为以相互依存关系为基础的多主体合作模式,这是符合当前风险社会和社会力量蓬勃发展背景和形势的顺势而为。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政府和社会公众必须直面和解决中国当代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一系列公共安全问题。而能否成功应对这一挑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转换角色以适应新的环境,即社会公众从被动接受命令者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者,政府从控制者转变为组织者和引导者。
宋慧宇: 女,1978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2002)、硕士(2005)、博士(2010),政治学博士后(2017)。现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公共治理理论。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出版学术专著两部——《食品安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研究》《行政监管权及其规制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刘铭: 女,1979年生,辽宁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2002)、硕士(2005)、博士(20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2011~2013)。现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教授、新时代犯罪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警察法学。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项目等;出版学术专著两部——《诉讼事实与纠纷事实的关系:基于证据学思想发展脉络的分析》《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研究》;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