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运行特点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证券法要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宗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确立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创新了投资者民事赔偿权利的实现方式,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对投资者保护的决心、对投资者保护制度功能的积极探索以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立法智慧与制度自信。本书立足现行《证券法》框架下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最新发展,从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以及“民行协同”实现机制三个角度系统阐述了我国对证券投资者权利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力求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法理逻辑与制度设计相结合的视角对如何科学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体制机制提供方案思路。
(空)
上编 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
中编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下编 “民行协同”实现机制
ST生化要约收购案评析
中国首起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评述——对“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诉讼规则的初步思考
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构建与选择
从问题性思考到体系化安排——《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评述
后记
陈洁: 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出版《证券欺诈侵权损害赔偿研究》《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证券法》《证券法的变革与走向》等学术专著;主编《商法学教程》《商法规范的解释与适用》《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商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中国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商法界论集》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