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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0~3岁儿童发展报告(2024)

0~3岁是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时期。儿童代表着社会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将0~3岁儿童发展作为重要的社会课题进行系统性研究,是推动我国儿童早期发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以家庭为基本单元并孕育出浓郁家国情怀的中华文明高度重视儿童早期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4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从卫生、营养、教育、福利等方面进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进入21世纪,我国相继提出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家、地方层面逐渐推进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儿童早期发展状况的改善,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以上从而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对0~3岁儿童发展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理解和认识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性及影响因素,分析和总结我国0~3岁儿童发展的政策历程和地方创新,研究0~3岁儿童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挑战,提出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0~3岁儿童发展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本报告由总报告、专题篇和案例篇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报告,对儿童早期发展的有关概念及范畴、重要性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回顾,并系统地梳理和分析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儿童早期教育与托育、营养与健康、安全与保障领域的发展历程及成效,政府与社会在0~3岁儿童发展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等。报告发现,我国0~3岁儿童发展呈现螺旋式上升趋势,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70、80年代,死亡是儿童发展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一阶段我国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生存”这一要务,开展了新法接生、预防接种等系列卫生保健服务,促进了婴儿死亡率的快速下降。在保生存的同时,随着城乡计划经济体制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确立,托儿所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儿童营养不良改善、儿童常见病的防控及儿童保护日益成为儿童发展工作的重点。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儿童发展的顶层设计和规划。我国发布首个《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为我国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进入21世纪以来,0~3岁儿童早期教育、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被正式列入发展议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上升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国家战略,每千人口托位数首次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标志着我国儿童早期发展事业步入普惠发展新阶段。

报告发现,我国0~3岁儿童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儿童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营养不足问题基本解决,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大幅提升。但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比,仍存在儿童福利观念和制度相对滞后、服务供需不平衡、专业人才匮乏等结构性矛盾和挑战。在此基础上,建议把儿童早期发展事业全面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社会政策,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多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体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专业知识体系,并设立中央专项资金,加大对0~3岁儿童发展领域的资金投入。同时,总结推广我国0~3岁儿童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加大社会宣传倡导力度。

第二部分是专题篇,共9篇报告。专题篇分别对0~3岁儿童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0~3岁儿童营养健康发展状况、儿童早期脑智发育与干预、农村地区0~3岁儿童照护服务发展状况、0~3岁儿童托育服务体系建设、0~3岁儿童家庭养育支持模式、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培养体系、托育机构人员持续专业化发展现状、儿童早期发展与暴力预防的关系方面的进展、现状、实践、不足与挑战等展开专项分析,并对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与路径。

第三部分是案例篇,共6篇报告。案例篇介绍了我国在0~3岁儿童发展领域开展的相关公益项目,分别展示项目目标、项目模式、项目成效及经验等方面。研究结果显示,养育中心、入户指导、小组活动3种干预方式是我国目前0~3岁儿童发展项目的主要模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受益儿童和家庭产生了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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