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要素新特征十分复杂,对传统产权、流通等制度规范提出新的挑战,也成为制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关键,在全球范围内尚无成熟的解决方案。构建完备的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制度层面实现创新,加强统筹推进和任务落实,强化政策和法律支撑。
本报告主要研究如何构建适应数据生产力的数据基础制度,将重点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及全国多地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制度进行探索,分析数据对其他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以及数据要素推动资源快捷流动、市场主体加速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
本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制度安排,聚焦“数据二十条”描绘的数据要素发展蓝图,探索和研究国际先进的高水平数据基础制度。
在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改革方面,跳出所有权思维定式,聚焦数据采集、收集、加工、交易、应用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强化数据加工使用权,放活数据产品经营权,加快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体系建设,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制度保障。
在建立数据流通和交易制度方面,在国内外数据交易相关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结合数据要素特点和场内、场外交易现状,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四个方面提出构建适应中国制度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在建立数据收益分配制度方面,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以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为出发点,肯定数据处理者的劳动价值。
在建立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方面,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重点探讨多方参与的数据协同治理机理,聚焦政府、企业和社会三大数据协同治理主体,重点研究政府的监管作用、企业的履责义务和社会的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