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公平》中说:“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当前,党中央又把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推进。2015年3月,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河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可以说,河南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春天。在此背景下,河南省组织部分省内专家学者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河南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就显得非常必要和及时。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当前,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展现出光明前景,但河南法治建设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多直接或间接地与行政执法有关,为此《河南法治发展报告(2015)》确定了“依法治省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
《河南法治发展报告(2015)》共分四大板块,即总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篇、分析报告篇和综合篇。总报告,以“河南2014年法治建设状况与2015年展望”为题,研究了河南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河南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对2015年河南法治建设的趋势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一些务实、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法治政府建设篇,共包括10篇报告,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权力清单问题以及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基本路径和基本对策进行深入探讨。分析报告篇,共包括7篇报告,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决策的公民参与以及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分析。综合篇,共包括9篇报告,除了对2014年河南十大法治热点进行深度透视外,还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金融法治建设、农地经营权流转、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四风”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省也是如此。我们相信,随着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的全面推进,河南法治建设不仅能提升全省的法治形象,而且更能提升全省的核心竞争力。法治这一治国重器,必将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丁同民: 男,河南台前人,经济法硕士,法学研究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河南省宣传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兼任省青联常委、河南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出版《新农村法治建设研究》、《法治城市研究》等专著4部;公开发表《现行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不公平的根源与思考》等论文5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当代中国农民公平分享农地非农化收益问题研究》1项,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南农地非农化进程中和谐土地利益机制构建研究》等1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多项。同时,积极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社会管理创新”等专题的理论宣讲工作。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治建设。
闫德民: 郑州师范学院国家中心城市研究院法治与社会研究部负责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二级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法治、廉政建设、执政党建设、社会治理。代表作有《邓小平社会主义主体地位论》《中国特色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研究》《论“期权”腐败及其治理》《中原崛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河南实践研究》《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行动指南》等,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等报刊发表论文260多篇,获省部级一等奖9项,二等奖多项。
张林海: 男,河南巩义人,南开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委员。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作品有《法治的衡量与实现》《法治河南热点问题研究》《平安河南建设研究》《河南法治蓝皮书》《中原崛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河南实践研究》等,其中,获河南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3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主要从事经济法方向和区域法治建设方面研究。
陈东辉: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兼任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发表论文8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被《求是》《新华文摘》摘编;独著和参与完成学术著作10余部;独立和参与完成的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0余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13项;多次参与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省委、省政府组织的省情调研活动以及中纪委、中组部的调研活动;20多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李宏伟: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河南)协同创新基地办公室执行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共郑州市委专家咨询委员,郑州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郑州市政法委专家咨询委员,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中共孟津县委专家咨询委员、法律顾问,中共登封市委法律顾问,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港区法律政策研究会副会长,金融法学研究会、综合治理研究会、立法研究会、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公司法学、破产法学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务研究。在《中州学刊》《人民论坛》《金融理论与实践》《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期刊公开发表文章40余篇,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完成横向课题30余项,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多项省部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