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法律文化研究》第七辑,也是改版后的第一辑。自此以后,每辑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出版,围绕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专题进行学术史的整理,收录相关专题研究中有重大学术贡献的论著,并由主编在导读中进行评介,展现问题研究的缘起、沿革、发展与意义。每辑主编的导读不少于3万字。希冀今后出版的每一辑都能够成为相关专题研究的基础,使研究能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高质量地传承。本辑精选十余篇中华法系研究中的经典之作,主编在导读中对这一专题研究的缘起、发展进行了梳理,对每一篇论文的内容、学术贡献及局限进行学术定位,并附百余年有关该专题研究的论著目录索引于书后。
刘婷婷: 0 云南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 1993年获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云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毕业至今在云南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 出版独著《断裂与变迁:1949—1979云南罗平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编著和参著《中国法律思想史十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第一卷)等,发表论文二十余篇,部分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历史学文摘》转载。
马小红: 女,出生于1958年11月,山东青岛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法律史论集》编辑部主任、副主编。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出版著作有《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发表论文有《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格的演变及其意义》《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试论中国传统法中的“和谐”观》《近代中国宪政的历史考察》等。 1982年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4年在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工作;1987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90年被聘为讲师,1993年被聘为副教授;1995年至200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98年被聘为研究员(教授);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华法律文明史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