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本制的改革,对我国既有的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产生重大影响。本书围绕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历程、公司资本的功能、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公司资本的管制放松以及认缴资本制框架下的公司债权人保护等方面,力求在内容、理念和制度运作三个层面对我国的认缴资本制的落实与完善,做出具有创新意义的回应。本书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的最新研究成果之一,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显著,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邹海林: 法学(民法)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获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础理论、担保物权、债权法、保险法和破产法。在保险法领域发表的代表性著作有《保险法》(1998)、《责任保险论》(1999)、《保险法教程》(2002)、《保险法学的新发展》(2015)等。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比较法研究》、《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律适用》等期刊上发表民商法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