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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研究

同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一样,私营经济的产生也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而不是一次特殊事件。它不会突然产生,也不会蓦地消失。它的产生有其继承性,不会凭空而来;它的发展有其阶段性,不会一蹴而就。除非有不可抗拒的非经济原因,否则,它是不会中途夭折的。即使中途夭折了,它也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重新产生。

私营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必须改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只能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本书给私营企业主阶层下的定义为:企业资产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经营管理为职业的,在工人、农民两大基本阶级之外,处于中间状态的社会集团。这个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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