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一样,私营经济的产生也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而不是一次特殊事件。它不会突然产生,也不会蓦地消失。它的产生有其继承性,不会凭空而来;它的发展有其阶段性,不会一蹴而就。除非有不可抗拒的非经济原因,否则,它是不会中途夭折的。即使中途夭折了,它也会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重新产生。
私营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必须改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只能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本书给私营企业主阶层下的定义为:企业资产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经营管理为职业的,在工人、农民两大基本阶级之外,处于中间状态的社会集团。这个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张厚义: 张厚义 1940年12月生,安徽省巢湖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私营企业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社会学所研究员。1965年毕业于合肥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社会学。1983年初,任“农村雇工经营研究”课题负责人;1985年1月至1988年1月,任编辑部副主任、主任,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经济》(月刊)、《农业经济丛刊》(双月刊);1989年初,调至社会学研究所组建农村社会学研究室。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1993~2014)、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994~2014)、中国社会学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老专家协会理事。主要著作有《中国的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1995)、《私营经济论——对中国私营经济的系统考察》(1991)、《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2005)、《私营经济调查研究资料集》(1984~2002,共7集)、《改革中的农村与农民——对大寨、刘庄、华西等13个村庄的实证研究》(1992)、《中国国情丛书——香河卷》(1995)、《房干村变迁》(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