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创新的重视有目共睹,但创新的现状却一边是国家大力倡导创新,另一边又是整个社会创新乏力。何以会出现这种局面呢?为此,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历时两年,进行了“关于自主创新的社会基础条件”与“基于社会基础条件框架下的中国企业创新案例”的研究。经过深入研究,本课题组提出:自主创新的实现是需要社会基础条件(制度、经济、人力、文化、舆论社会基础支撑条件)的,如果缺乏这些必要的社会基础条件,创新行为是不具有现实操作性的。
李侠: 2003~2005年,在复旦大学哲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年7月,被中南大学聘为教授,并担任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哲学系主任。2009年7月调入上海交通大学,现任人文学院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教授。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会员、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创新战略专业委员会会员、《科学技术与辩证法》杂志编委。
刘兵: 曾就读于北京大学物理系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协—清华大学科技传播与普及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