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本土特点的公司治理是否可行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具有中国本土特点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本书的中心所在。作者从中国历史上的商号,国外和OECD的一些治理准则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出发,提出了建立中国本土特点的公司治理的可能性。
杨自然: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澳大利亚庞德大学法学博士。获得澳大利亚律师资格,现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兼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讲授英美侵权法、公司治理、公司法等课程。近年来主要从事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方面的研究,擅长契约法、侵权法和国际法的相关事务。曾在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参与中国农业银行改制项目研究,并在该研究中心专刊《金融法苑》上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