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中叶,澳门成为欧洲在亚洲的首个据点。自此,澳门的经济贸易日益发展,到20世纪初,澳门拥有了自己的货币,至1970年出现了第一部本地银行法,并逐渐形成了澳门特有的金融法律体系。本书从金融活动、保险活动、货币制度和汇兑制度四个方面,对澳门现行金融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介绍,旨在为社会各界,尤其是金融界及法律界人士了解和探讨澳门金融方面的法律略尽绵薄之力。
欧阳琦: 澳门大学法学学士。现任澳门金融管理局法律事务办公室副总监,曾任澳门大学法学院兼职讲师和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培训课程兼职讲师。曾参与翻译的著作有:Carlos Alberto da Mota Pinto所著的《民法总论》(Teoria Geral do Direito Civil)以及José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所著的《宪法》(Direito Constituc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