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理论为基础,结合WTO法律理论及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功实践,全方位、多角度地论证和分析了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善意原则在WTO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功效,深刻揭示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运用善意原则时所体现出的司法理念,建议中国国际法学界应当重视研究WTO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则、掌握并运用这一原则理解WTO相关规则、程序以及相关判例,推动中国对WTO法理论的深入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多边贸易法律实践。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