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地区之间,旨在促进分工、市场扩大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双边或多边安排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条件。CEPA是在“一国两制”和WTO原则下,作为独立关税区的香港和澳门与作为主权国家代表的中国内地之间签署的一种自由贸易协议,是在新的条件下港澳与中国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制度创新。本书研究了中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经贸关系发展阶段,分析了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的发展新趋势,回顾和展望了港澳与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陈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