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新的语境下研究了制度社会建构的认知基础尤其是语言基础,并通过作为社会基本构成要素的制度性事实的建构来阐释制度社会的建构。这里的制度性事实是指“一切依赖制度而进行的人类活动”,制度是制度性事实稳定存续的结果。由于语言在联结人类心智和道义中的特殊角色,本书建立了“心智—语言—伦理”的三维分析框架,分析了心智(主要指集体意向性)、语言(建构性言语行为)和伦理(言语行为理性)在制度性事实建构中的角色和作用机制。最后还从制度性事实的可理解性视角出发,通过对科学实在论的辩护论证了科学理性实践转向的合理性。
宋春艳: 清华大学哲学博士,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所哲学博士后。研究方向:科技哲学、科学社会学、科技伦理。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言语行为与制度社会建构的研究”、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意见领袖公信力的生成机理与规制研究”、湖南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促进湖南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知识共享与利益分配机制”、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延展认知技术的伦理问题研究”、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延展认知系统的主体性问题研究”等课题。在《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伦理学研究》、《道德与文明》、《光明日报》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