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新媒体进入中国,虽起步晚且起势较弱,但其发展速度却十分惊人。本研究首先在梳理国内外各界对新媒体现有理解、总结新媒体传播特点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新媒体” 的定义,即基于数字技术产生的,以互动性为本质特征的,传播多元复合信息、形成特定效应的全天候、全覆盖大众传播媒介,也可称为数字化互动式复合媒体。然后通过分析新媒体与法律之间的“利弊纠缠”,建立新媒体时代我国法律关系主客体互动的模式。笔者列举了近年额一些案件,来说明新媒体传播语境下的舆论对于司法审判产生的影响。除了事实分析外, 笔者还运用相关叙事学理论对新媒体审判进行了理论分析。
余素青: 浙江龙游人,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教授。2006年获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8月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进修英语语言教学法;2009年在英国阿斯顿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心进修半年,师从国际法律语言学协会首届会长MalcomCoulthard教授;2009年7月进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2年5月出站。现兼任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为国际法律语言学协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普通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叙事学;现为校级重点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学方向)带头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项,上海市教委科研项目3项(其中1项为重点项目),校级科学研究项目1项。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1项。主编教材入选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出版专著2部、译著1部;先后在《外国语》《外国语文》《修辞学习》《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4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