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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刑法面孔

网络社会,人人都在“网”中。电信诈骗犯罪、网络恐怖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等如影随形。《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个罪名,涉及所谓“预备行为实行化”、“共犯行为正犯化”等热议话题,成为中国刑法知识新的增长点。

网络时代的刑法应当有一副慈父严母的面孔,它既要有慈母的严厉一面(严密法网,提前介入),也要有严父的慈祥一面(针对网络犯罪特点来设置刑罚及其替代措施)。这与储槐植先生所主张的刑法应当“严而不厉”的思想殊途同归。考虑到网络犯罪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多为年轻人,我们既要防止出现更多的徐玉玉,又不能把更多的年轻人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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