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社会最重要的整合机制之一。没有共识和信任,人类将不可能建构持续的社会关系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最大变革是人与人、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逐步转向以契约制度为中介的信任关系。法治是培育制度性信任的最好的土壤,法治能够控制公权力的恣意行使,使公民对于政府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会怎样如何运用公权力、将会如何影响到个人的权利形成预判,法律的稳定性、明确性能够使人民产生信任感。
李佳: 山西阳泉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江南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在《行政法学研究》《知识产权》《暨南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