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财权与事权匹配的相关保障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原则问题,它需要确定价值,也需要确定原则,更需要具体的规则设计,是一项典型的系统工程。我们应首先搭建出合理结构,再按照结构主义的路径来决定其功能。但是无论如何,宪法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它需要倡导一种精神,做出本该做出的规定与蓝图设计,再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一些制度设计进行细化,这涉及财政、债务、资产、税收等诸方面,从而实现与具体宪法及相关法的衔接,搭建起宪法保障的初始架构。
谭波: 河南商丘人,1979年生,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200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出站。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专家库专家,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团成员、省“七五”普法宣讲团成员,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特聘研究员,省经济战略学会专家,省法学会卫生计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