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医疗措施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或剥夺,并对其所患精神病进行治疗的保安处分措施。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由法院在各方参与下决定予以强制医疗。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由刑事诉讼法予以规制,其诉讼构造和运行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理。同时,作为一项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在基本制度的设置、程序的启动和权利的救济机制等问题上具有其特殊性。
王君炜: 1987年1月生,福建泉州人,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中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王敏远教授。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华侨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司法制度。曾在《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华侨大学学报》等CLSCI、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曾先后主持泉州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科研项目等课题,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