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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服务发展报告(2019)

2018年以来,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金融市场稳步发展为金融信息服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但受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增速换挡和金融市场结构日益复杂对金融信息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体来看,随着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监管政策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国家网信办公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标志,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开始进入规范发展的新时代。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整体仍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初步估算2019年全行业收入约为684亿元。虽然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证券市场低迷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因素的影响,增速相比前几年大幅放缓,但增幅仍远超国际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的增幅。在市场结构方面,我国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与国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产业生态特征差异明显。与几年前相比,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潮明显降温,但2018年以来仍然发生了近10起具有较大影响的风险投资事件,尤其是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的指南针公司IPO受到投资者热捧,表明社会资本仍然持续看好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对未来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具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展望未来,由于中长期金融供需矛盾尚未得到根本缓解,金融系统性风险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数字金融创新衍生的数据信息和信用风险依然需要得到高度重视,金融信息服务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随着金融科技和金融信息服务进入规范发展的新时代,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制度创新将成为影响未来金融信息服务发展的两个最重要的因素。由于数字经济发展已成为新科技革命背景下的重要产业转型趋势和重要国家战略,金融信息服务不仅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内容,其对传统金融业数字化也发挥着重要影响。金融信息是高度敏感和具有极高价值的信息数据,已开始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正在重塑金融发展模式。但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加剧了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金融机构主体多样化使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和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风险更加复杂多变,对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加快了金融监管的调整步伐,以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正在发生演变,功能监管模式和行为监管模式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近年来国际上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实践表明,发展监管科技,推动从形式监管走向实质监管、从人工监管走向智能监管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要发展方向。监管科技的应用有助于监测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的数据流动,实现实时、动态、主动监管,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应对技术驱动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金融信息服务监管既需要依托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同时需要有不同侧重点及其自身特色。理论上,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也是加剧金融危机的重要诱因。金融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依靠金融市场主体的自律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从微观上看,金融信息服务虽然可以增强信息弱势方的信息获取能力,降低交易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和失误,但其前提必须是对金融信息服务进行适当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使其发挥明确的信号显示功能和信号甄别功能,降低虚假信息的成本比较优势。从宏观上看,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表明,金融信息是一种重要的传播介质,在金融风险传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信号传递作用,并可能因为信息采集和成本约束导致的“羊群效应”,或者是信息噪声所导致的投资者注意力再分配,从而加速金融风险的传播,扩大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加强对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管,规范金融信息传播,加强对正面和正确信息的引导,不仅有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降低金融市场波动,也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从金融信息服务自身的角度来看,金融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公共价值属性,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有效的金融信息服务监管可以规范信息传播,提升信息的有效性,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或规避金融风险。

从发展实践来看,金融科技对金融信息服务不同领域都产生了广泛影响,行业仍然保持较快发展,但行业创新形式则在不断发生变化。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加快了传统金融业向信息服务的转型。银行业信息服务从金融电子化初级阶段到银行大数据集中阶段,再至现在的银行信息系统业务综合化阶段,初步奠定了向金融信息服务转型的物质基础。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业相比,由于保险业务发生频率低,且缺乏应用场景,保险App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保险App的未来发展目前主要集中在保险渠道销售阶段的信息服务,未来如何发展仍需要观察。因此,未来保险信息服务的发展对内主要是聚焦数字化转型,通过发展保险科技,以客户为中心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对外主要是积极应对拥有数据、人才和技术优势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竞争,适应金融科技发展,加强保险科技的投资和应用,推动向数据驱动型科技公司转移。证券业以App为载体,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和多样化产品,提升用户体验。与此同时,在金融科技的支撑和差异化竞争的激励下,证券类App现已成为券商面向个人投资者端业务的主要服务窗口,承载了证券公司各种服务和业务,提供行情资讯、证券分析报告、投资策略等信息增值服务,开始进一步走向多元化和多功能化,拥有金融科技优势的第三方证券App开始逐步显现巨大竞争优势。无论是对证券公司还是第三方,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等指标来看,金融信息服务内容都已经成为影响证券App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业是当前金融科技3.0的代表性业态,是大数据与金融服务业高层次的深度融合,是金融数据指数级增长态势下形成的必然产业。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是大数据与金融服务交叉融合的最佳应用场景,具有高度交互性、高度创新性、高附加值性和高度容错性,在客户细分、精准服务、风险管控、合规管理以及欺诈识别方面具有典型的应用价值。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的发展,对配置我国的经济资源、防范金融风险和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区块链技术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的典型代表,具有点对点网络、可溯源、分布式数据储存、加密技术等特点,凭借其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公开透明、不易篡改等特征在金融信息服务得到广泛关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信息服务的应用,为各项金融活动中的客户管理、信息储存、资产交易、资金流转等流程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基于区块链技术,银行业能够降低支付结算成本,把票据交易透明化,保险业能够解决保险公司、客户及再保险公司三方之间的信任问题,创新产品及服务模式,证券业能数字化管理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自动化清算与结算证券交易。因此区块链技术对于降低金融业风险、提升运营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展和加强金融科技、监管科技的应用已成为金融信息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对金融信息服务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表明,由于技术的加持,金融信息服务市场正在走向寡头化方向,但金融科技发展也带来新的创新机遇,新进入者和新的服务业态仍在不断涌现。近期P2P爆雷危机则说明,脱离信息服务中介定位的风险性,以及创新监管手段、健全信用体系的重要性。

科技是双刃剑。金融科技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更蕴含着巨大风险。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金融监管,积极发展监管科技,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基于金融信息服务及监管科技的发展现状,本书对未来金融信息服务的行业监管提出了若干建议。针对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管体制,第一,完善金融信息服务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应用的顶层设计,推动监管模式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应用监管科技构建金融信息服务行为监管模式,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监管落实到金融信息数据运行轨迹的监管。第二,重视微观金融信息的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监管信息平台,丰富监管手段,提高实时监管能力,推动建立信息驱动型的数字化监管。第三,重视和鼓励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的创新导向。借鉴监管科技在国际上的应用实例,英国推出“监管沙箱”、澳大利亚发起“创新中心”计划等,积极探索“监管沙箱”在中国的适用与应用。第四,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科技能力建设,强化监管部门与国际组织、国际先进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以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以监管科技有效规范行业创新发展,控制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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