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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市场报告(2014)

近年来,中国靠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的观点已经被广泛接受。应对气候变化在中国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单方面承诺了强度减排的目标,并积极参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谈判。在减排政策工具的选择方面,中国正通过卓有成效的7省市碳交易试点逐渐走向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选择。在试点碳交易运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逐步进行了有关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工作,初步建立了碳交易的基本制度框架。各试点地区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各有特色,但在总量确定上都基本遵守国家关于强度减排的地区分解指标。强度减排指标意味着试点地区的配额总量的绝对值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处于上升通道,是一个带增量的总量控制系统。

经过两年左右的准备,从2013年6月深圳市场率先开市到2014年6月重庆市场开启,标志着我国7省市12亿吨配额总量、涵盖2247家控排企业的试点碳市场全面启动。截至2014年8月29日,各试点地区二级市场总成交量1300余万吨,总成交金额5亿元;一级市场(广东省)成交量1100万吨,成交金额6亿元。2014年6~7月,除重庆和湖北两地没有履约任务外,其余5个试点地区均进行了初次履约,总履约率如以企业数计算达到97%以上,以配额上缴率计算则接近100%。中国的碳交易试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

各地试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信息公开方面有待提高,市场流动性较差、过于突出的季节性交易、CCER抵消政策导致的市场分割等。

各试点地区发放的免费配额约占12亿吨总量的99%。在配额分配上,对于电力行业普遍采取了根据实际发电量调整配额的政策。对于非电力行业,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不在年底调整配额,而重庆、深圳将根据实际产量(产值)调整配额,湖北则可以在产量变化较大时申请调增配额。

从单个试点地区的政策看,北京市将非企业单位纳入控排范围,并将节能量折算的减排量纳入可抵消用的碳减排量中,进行大胆的尝试;上海市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市场表现比较稳定,并在开市前将所有制度先期公布;天津市采取了有特色的订单成交方式;重庆市将电力行业的上网电量产生的排放部分根据一定的方式进行扣除,且没有安排政府调控用的储备配额,降低政府干预的可能性;深圳市采取对所有行业都按照强度减排指标进行配额调整的方式,并积极探索引入投资机构增加市场流动性的手段;广东省是唯一采用一定比例有偿拍卖的地区,取得了有益的经验;湖北省的配额总量控制较严,市场流动性较好。这些政策各有特色,其效果有待观察。

从市场表现看,各地配额价格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最高价格出现在深圳市场,曾达到130.9元/吨;最低价出现在天津,每吨17元。成交表现出强烈的季节性特点,履约期前的单日总成交曾经突破70万吨,而开市后一段时间及履约期后则成交较少,甚至长时间出现近零成交。重庆市从开市以来,除了首日政府撮合的交易外,尚未出现一笔二级市场的成交。CCER因为在2013年履约期前尚未出现签发量,且国家登记簿也未上线,二级市场没有成交,仅有零星的协议成交。因为抵消政策带来的市场分割,CCER的二级市场可能将出现明显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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