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一个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总研究报告和六个个案调研报告组成,对我国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实证的展示和研究,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提供学理支持。
刘培峰: 陕西横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 科,1996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毕业,2003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学位。曾为基 层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师,2003~2006年在清 华大学N G O 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 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研 究成果有:《社团管理的许可与放任》(《法学 研究》2004年第4期 )、《文化、权力网络中权 利诉求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法学》2 0 0 5年 第5期 )、《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几个问题》 (《学海》20 05年第5期 )等,并有《结社自由 及其限制》等论著出版。。
金锦萍: 祖籍浙江宁波,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耶鲁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观察特约顾问。长期痴迷于社会法、慈善法和非营利组织法的研究,作为此生使命之所在。已经出版的著作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前沿问题》(独著)、《社会组织财税制度》(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合著)、《转型社会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编)、《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合编),《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合译)、《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独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