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重点选取上合组织区域重点环保国际合作机制,分别从组织机构、合作领域、在环保合作领域的进展及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方面进行整体梳理。下篇对上合组织两个启动加入成员国程序的国家(印度、巴基斯坦)、三个观察员国(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和两个对话伙伴国(土耳其、斯里兰卡)分别从国家概况、国家环境状况、环境管理及环保国际合作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直属的独立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区域环保合作机制20个,涉及国家50多个。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涉及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环境领域合作事务;拟定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环境项目合作的规划建议并组织落实;织召开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环境保护合作及重要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相关政策与战略研究,为相关谈判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环保产业合作,承担环保产业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组织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相关技术交流与转让、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活动;担亚太、东北亚、中日韩、区域海、大湄公河等次区域合作机制下的环境保护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合作政策与战略研究,拟定相关环保合作项目规划建议并组织落实;承担区域环保合作政策研究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区域跨国界环境问题研究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