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

本报告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2016年地方法治政府评估的最终成果,是2013年启动的地方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的延续。法治政府研究院在自主研发的“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修订而成“2016年版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并据此完成评估。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根据各个三级指标的不同,项目组在具体测评对象的选择上,分别以市政府、市政府全部职能部门、市政府部分职能部门作为具体的观察对象。评估自2016年1月开始,历时8个月。数据采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网络检索、信息公开申请、实地调查。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的法治政府评估是学术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责任的体现和担当。评估报告全面客观分析了我国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总结了被评估地方政府的先进经验,深刻分析了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2013~2016年连续四年的评估,我们可以看到各地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懈努力。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严峻。法治政府建设在路上,让我们共同为法治政府的实现而努力。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