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教材应当既传授知识,又传授知识的应用方法。如果两者不能兼顾,则宁愿选择后者。信息化时代,运用知识的能力远重于记忆知识的本领。法律或规则的效力,不在其存在.而在其正确应用。WTO规则体系,内容晦涩难懂,结构错综复杂,应用旨在解决具体贸易纠纷,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具有准先例效力。基于此,本书除了介绍WTO的规则和体系、历史和理论,还将专家组/上诉机构为解决具体纠纷而对具体规则应用的精辟洞见,作为学习WTO规则应用最好的素材,以期实现作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写作目的。
黄东黎: 贵州贵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化学学士。美国法学博士。《环球法律评论》、英国《International Trade Law and Regulation》编委。美国国际法学会会员。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美国纽约州法院法官助理,就职华尔街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纽约市捷运局法律部;任教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个人学术专著:《WTO规则运用中的法治》(人民出版社,2005)、《国际贸易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国际贸易法:经济理论、法律、案例》(法律出版社,2003);主编(合著):《国际经济法》(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法的界限》(人民出版社,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条文精解及相关国际规则》(法律出版社,2004)。先后在英、美及国内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法经济学、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