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水准、促进其发展权实现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中国在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将交通视为发展的“先行官”: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单列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的内容;通过修建大量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为人们的发展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条件;通过加大贫困地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他们摆脱贫困,发展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权,研究报告,中国
许尧: 许尧,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人权政策、公共冲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