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一词最早由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用来翻译拉丁文的“Anima”,以代替罗明坚《天主实录》中的“魂灵”,利氏用以区别于中国传统的“魂魄”概念。其后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亚里士多德《灵魂论》(De Anima)的专门译著,其中以毕方济的《灵言蠡勺》(1624)和艾儒略的《性学觕述》(1624年成书、1646年刊行)影响最大。两位相互熟悉的传教士几乎同时转译亚里士多德的同一部著作,他们很可能知晓对方的工作,而之所以出现这种“重复”的工作,乃是由于两人关于灵魂理论的探讨之侧重有所不同——前者重形而上之讨论,而后者重自然哲学,以期构建较为完整的灵魂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