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的社会发展,无疑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直面对象。我们的一切理论和实践,都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它的法治建设不能解决它所面临的现实社会问题,其结局肯定是以失败而告终。而要在中国这么一个后进的大国,我们在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时,处理好中国当下的社会问题,顶层设计和自上而下地推进就是非常重要的了。如前所述,做好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会涉及各种问题,但核心是要提高干部、政府和执政党的法律自觉和法治素养,培育一大批践行法治的高级领导人才(包括一批领袖人才),而要培育出这样的人才来推进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就要在加强法治的前提下,辅之以有效的“德治”“吏治”,在中国现在的语境下,就是“党治”(执政党的治理,或者说执政党的建设),“德治”、“吏治”和“党治”三位一体,共同建设,齐头并进,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也出来了,中国法治道路的前程就会一片光明。